近年来,陇县把管好用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坚持全面统筹,整合岗位、强化投入、健全机制,成功创出政府主导、村委会委托、合作社运营、量化绩效考核、作用持续发挥、群众广泛受益的“163”(一项机制、六项措施、三项保障)工作模式,促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提质增效。
一项机制推落实
2018年成立陇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含县城管执法大队)、县交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镇长为成员。2022年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陇政发〔2022〕3号),明确由县乡村振兴局总牵头,涉及部门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全县上下协同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项措施促落实
抓统筹,完善管护机制。针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有人建、无人管、管不好等突出问题,树立大统筹理念,坚持县级统抓统管,行业部门主责主管,镇村具体抓具体管的原则,县级出台《管理办法》,制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将通村公路、小型水利设施、幸福院、卫生室、污水垃圾等设施权属下放到村,村上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管,部门不定期督导调研,更新完善12个具体管护办法,形成了极具陇县特色的“1+12”管理模式。
明产权,压实管护责任。在全面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全县2501.045km农村公路、376个供水站和6个小型灌溉水利设施、104个行政村的体育、公厕、环卫等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将权属责任明确到村,并建立行业部门监管、县级政府统筹、镇级属地管理、村级日常管护的四级责任体系,全县10个镇均设立了管理所,104个行政村设立了管理站,村村给各类基础设施建起了“物业公司”,并将管护人员、职责、标准上墙公示,做到了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管有标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建制度,加强基地建设。坚持县级指导、镇级监督、村级实施的原则,各镇均成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领导机构,由各镇分管领导任“所长”,明确专人负责镇域内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等工作。各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均设立了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桌,统一配置了管护工具,将工作制度上墙公开,确保公共基础管护有章可循、规范管理。
设岗位,建立管护队伍。整合各村公益性岗位和保洁员、水管员等岗位,坚持因村制宜、分类设岗,管护人员,实行村管村用、一人多岗、公开选聘。坚持优先选用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2022年全县选聘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员710名,其中脱贫人口487名,占总数的68.59%。通过签订协议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及时更换”的原则进行绩效管理,激励鼓励管护人员履职尽责。
强投入,保障管护经费。按照财政补助一点、镇村筹措一点、社会力量赞助一点、群众缴纳一点的“四个一点”办法,鼓励支持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企业或个人捐助、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县级根据不同管护设施,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各镇村规范推进农户水费、垃圾和污水处理费收缴等工作,提高群众有偿使用、服务付费意识,促进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
谋创新,探索管护模式。由村委会将农村基础设施和管护队伍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管理站)代管,签订委托书,采取公司运营、市场运作双模式,将“事”和“人”管理权限“双委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每位管护员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工资待遇,定期开展技能培训,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既培养了一支专业化管护队伍,保证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长效运行,又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实现了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双赢。
三项保障抓落实
健全制度引领。持续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1+12”市场化管理模式和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5+X”工作机制,“ 5”即“工作机构、管理站职责、管理员岗位一览表、网格化管理、管理站管理制度”,“X”即其它创新型制度,全县统一模式,到村全部挂牌上墙,全面公开公示,接受各方监督,规范管理运行。
突出抓点示范。不断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探索创新、狠抓落实,抓好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典型样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县涌现出天成镇张家山村等先进典型,通过流动会观摩、座谈会交流等形式互相学习借鉴,总结先进经验做法,逐步在全县内推广运用,带动全县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向好发展。
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考核内容,实行半年督查、年终考核、不定期督导工作机制,县上成立5个督导组常态化督查落实,对工作推动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重点督导落实,跟踪问效,促进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上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